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
两车相撞后,无过错车主提起诉讼,要求过错车主赔偿由于撞车导致车辆性能降低的车辆贬值费,以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那么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北京某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德外大街时,突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道,正巧撞到由南向北行驶的易先生的捷达轿车,易先生受轻伤。经公交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王某所在的公司支付了易先生1200元的医疗费。 虽然被撞捷达轿车后经修理恢复使用,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易先生认为,在此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经修理但车辆的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000元,再加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评估费共计20710元应得到赔偿。因此,起诉至法院。
由于司机王某是受公司指派驾车外出的,属于职务行为,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赔偿,而该车的所有人齐某在公司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应承担垫付责任。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了易先生的诉讼请求。王某及该公司不同意赔偿易先生的车辆贬值费,上诉至北京市市一中法院。
福建襄音律师事务所陈金木律师认为, 实践中,由于之前法律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加之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同,所以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但是结合各地的判例来讲,如果您车辆贬值的损失同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在最高法的回复公布后,也还是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一、请求赔偿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较低。(无责或次责)
二、受损车辆应属于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过2年。待售新车索要贬值费的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已经上路一到两年的车辆也可以争取。因为虽说旧车也可能有车辆贬值的情况发生,但旧车相对车损后贬值较少、而且因长期使用存在自然贬值的因素,不易于鉴定贬值的具体价值,所以旧车主张车辆贬值费很困难。 三、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要非常严重,而且必须是有关键部件受损。 如果只是简单剐蹭等轻微车损,在修车后基本都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不存在后续使用的隐患。而非常严重的车损,即便修复好后,也会影响到车辆的质量和性能,其耐用性、安全驾驶性也都会降低才,所以才可能主张到车辆贬值的损失。
四、事故车辆的损失必须是经过相关物价或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折旧率和数额确定的。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单纯是自己认为有损失,没有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出具体损失数额的法院不可能支持。
五、最好有出售意向或已经善意出售的。这个虽不是必要条件,但毕竟我们所说的车辆贬值的损失要在出售中才能明确的体现,其车主的经济财产损失也才能比较清晰可观的让大家知道,尤其是法官知道,所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大。
法院审理
北京市一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赔偿车辆贬值费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易先生的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给其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该公司及齐某应赔偿对方的车辆贬值费的上述赔偿义务负连带赔偿责任。